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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2018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7-12-14浏览:4090

关于组织申报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2018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开放课题分为名师名校长工程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名师名校长工程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省教育厅确定的名师名校长工程人选(含后备人选),一般课题申报对象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及教研工作人员。本年度开放课题经费自筹。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中心的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4人。

3.承担我中心开放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4. 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2018年度开放课题+课题名称(立项编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5.不收取申报评审费。

、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2018121日前将《课题立项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用“邮政快递”寄福州大学城福建师大旗山校区人文楼629室(收件人:魏为燚,手机:13905910553,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表格发送至:5358@163.com(专项课题文件名:名师专项/名校长专项+姓名+课题名称;一般课题文件名:学科+姓名+课题名称)

2.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评审通过后将颁发立项通知书



附件:课程中心开放课题申报材料.zip



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