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师教育﹝2013﹞14号
关于转发举办首届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做好我校参赛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统筹协调参赛事务,统一选拔此次竞赛的最终参赛选手,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应认真研读竞赛通知(见附件1),预选并推荐本学科优秀学生积极参赛。具体如下:
一、推荐专业指导教师与拟参赛选手
各相关学院推荐1名专业指导教师与3名拟参赛选手,选手条件如下:
1.2010或2011级相应专业的师范生;
2.品学兼优;
3.教学技能突出;
4.综合素质高,有志成为未来教师。
二、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填写《全国首届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预赛推荐表》(见附件2),由学院统一于
三、预赛选拔
1.学院推荐选手与校名师实验班推荐选手一同参加培训和校内预赛;
2.教师教育学院将根据决赛内容和要求进行校内预赛,每个专业选拔出1名选手,2名候补选手参加决赛。
四、其他
1.学校将统一负责选手的参赛费用;
2.学院推荐的优秀参赛选手,若非名师实验班学员,将优先纳入学校名师实验班培养。
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师教育学院网页下载)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