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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举办首届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3-09-10浏览:1908

师大教师教育﹝201314

 

关于转发举办首届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做好我校参赛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统筹协调参赛事务,统一选拔此次竞赛的最终参赛选手,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应认真研读竞赛通知(见附件1),预选并推荐本学科优秀学生积极参赛。具体如下:

一、推荐专业指导教师与拟参赛选手

   各相关学院推荐1名专业指导教师与3名拟参赛选手,选手条件如下:

   1.20102011级相应专业的师范生;

   2.品学兼优;

   3.教学技能突出;

   4.综合素质高,有志成为未来教师。

二、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填写《全国首届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预赛推荐表》(见附件2),由学院统一于920(周五)11:00之前将纸质版推荐表交于教师教育学院(行政楼812),电子版发至邮箱:jsjy@fjnu.edu.cn,联系人:郭辉;联系电话:22867382

三、预赛选拔

1.学院推荐选手与校名师实验班推荐选手一同参加培训和校内预赛;

2.教师教育学院将根据决赛内容和要求进行校内预赛,每个专业选拔出1名选手,2名候补选手参加决赛。

四、其他

1.学校将统一负责选手的参赛费用;

2.学院推荐的优秀参赛选手,若非名师实验班学员,将优先纳入学校名师实验班培养。

 

 

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师教育学院网页下载)

1.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首轮通知.pdf

2.全国首届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预赛推荐表.doc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399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3年9月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