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师教育﹝2012﹞3号
关于成立福建师范大学“未来卓越教师”学会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广泛动员师范生主动参与教师教育活动,促进师范生教师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师范生从教素养,从而培养出乐教适教、综合素质过硬的未来基础教育师资。经研究决定,组织成立福建师范大学“未来卓越教师”学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传承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为使命,以提高广大师范生从教综合素质为落脚点,努力彰显我校各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优势。
二、学会职能
1.协助加强教师教育学院与各学生学院学生之间的联系,学习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充分运用学校“师范生综合素质训练与测试中心”,强化教师技能的日常训练与测试,切实提高师范生教学技能;
3.参与组织教师技能测评,发挥学生自主学习与训练,开展各教师教育专业学生之间交流与联系;
4.参与学科教学论的课题研究,发表相关研究文章;
6.协助组织开展各级各学科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5.协助组织参与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的教育见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等。
三、“未来卓越教师”学会成员组成方法
由各学科教学论教师负责推荐,分别从各师范本科专业大一、大二、大三的学生中推荐一名学习骨干,组成福建师范大学生“未来卓越教师”学会。各学院学科教学论教师作为“未来卓越教师”学会指导教师。学会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指导。
四、“未来卓越教师”学会成员要求
1.热爱教师教育工作,具有从事基础教育的理想与信念;
2.有较强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能热心为同学服务;
3.学习态度端正,教师教育技能基本功扎实,学习成绩良好,;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学会成员义务与权利
1.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学会职能;
2.成员可优先参加涉及教师教育方面学生课题的申报;
3.成员可优先参加各专业“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选拔。
六、其他
各学院组织推荐出“未来卓越教师”学会成员后,填写《“未来卓越教师”学会成员登记表》(详见附件),于
教师教育学院 教务处 学工处 校团委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