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开放课题为一般课题,申报对象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及教研工作人员。本年度开放课题经费自筹。
二、立项范围
以核心素养落地和育人方式变革为选题方向,请申报人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自拟题目。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中心的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4人。
3.承担我中心开放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4.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开放课题+课题名称(立项编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个课题成果的,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课题立项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用“顺丰”或“EMS”寄至闽侯县上街镇福建师大旗山校区人文楼631室(收件人:魏为燚,手机:13905910553),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表格发送至:5358@163.com(课题文件名及邮件命名:学科+姓名+课题名称);
2.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将颁发立项通知书。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时间于2021年1月15日截止后,即开展评审工作,不再接收立项申请材料。
2.申报课题无论立项与否,均不退回。
3.本课题不收取申报等任何费用。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福建师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pdf
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