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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4浏览:1647

                                         

                       闽师教育[2019]5号

       

各相关导师、研究生:

为做好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明确相关流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2月28日至3月6日,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申请,申请成功,学院方可进行资格审核等后续工作,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不参加2019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

二、资格审查

(一)学院审查

1.3月6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开题报告上传、个人学籍卡信息填写(学籍卡上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留空白)

2.3月13日前学院对系统提交学位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含学籍卡信息)。

3.3月15日前,学院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页“通知文告”公示,供师生查询监督同时,学院打印毕业生学籍卡(信息填写不完整会影响资格审核和就业推荐)。

(二)学校抽查

研究生院对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将取消本次申请。

三、送审论文上传、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学院将对送审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1.3月16日-3月24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要求:1.建议上传的送审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应低于10%;2.论文上传后,学生要提醒导师进系统审核;3.时间截止后不能重新上传论文。

2.导师需在3月24日前,完成“系统”上学生送审论文审核。

3.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学生在3月25日前,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并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4.3月25日,学院从系统导出导师通过的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PDF文本,知网查重),检测报告将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该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论文重复字数需低于20%方可送审,对重复率大于20%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月26-27日,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四、论文送审

经学院、学校检测重复率合格的论文,由学校或学院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时间为4月1日-5月13日。

3.5月17日前,学校和学院公布评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生,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根据评阅意见进行,经导师同意答辩,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会,时间为5月18日-31日期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答辩结束后2-3天,学生可进系统查看答辩结果。

六.学位论文终稿上传、文本复制检测

1.6月1日-4日,答辩通过的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导师及作者签名需扫描后添加至文档相应位置),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

 2.6月5日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最终版学位论文。

3.6月7日-9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论文重合字数低于总字数的20%为合格;否则,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月1日前,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应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见附件,具体时间和材料填写要求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

    6月中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19年夏季举行。

   九、其它事项

   1.2019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各位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时间规定,认真完成各环节的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2.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院网页补充公布。相关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438 

    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270

 

附件:附件1: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附件2:需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doc

     附件3:2019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教育学院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