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纪委有关《通知》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推动全党以优良作风、严明纪律奋进新征程至关重要。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聚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确保广大教职工生活安全和谐稳定等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和校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切实将纠“四风”树新风作为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开展作风建设的抓手抓紧抓实。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督检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带头纠“四风”树新风,发挥好“头雁作用”。
(二)强化规矩意识。学院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师德师风“十条”红线。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在校学生家长宴请;严禁违规组织、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学校外出审批报备制度等,坚决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的问题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政工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坚持值班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层层把好关口。学院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继续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从严执纪,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等,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肃实施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