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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6-09-14浏览:10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626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

硕士推免生数

计划接收博士推免生数

040100

教育学(学术学位硕士)

9

078401

教育技术学(学术学位硕士)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硕士)

045118

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硕士)

040100

教育学(学术学位博士)

1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

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直博生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 1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三)申请直博生应具备专业素养、科研潜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接收为“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推免生按照相关文件和学校要求执行。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69 21 日上午 900

(二)复试时间

20269 22 日—10 16 日,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9 24 日前,如有合格生源,我院将安排第一批次复试,具体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学习成绩单 1 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水平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 1 份;

5.个人简历;

6.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证明 1 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专家推荐信》2 (2 名专家各 1 )(推荐信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注:申请硕士推免生提供 1-5项材料、申请直博生提供1-7项材料。

(四)所有申请材料需通过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校部民主楼 105 办公室,胡老师收。申请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五)其他工作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 10 30 日前通过快递(我校仅接收 EMS 或者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校部民主楼 105 办公室,胡老师收,联系电话: 0591-22867270

学院将根据拟录取推免生的意愿确定导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线上复试

不做量化,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

10%

专业知识和能力

50%

综合素质和能力

40%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口语表达及现场应变能力。

3.专业水平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录取规则

()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 100)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22867270 jyxbjxky@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343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 8 号福建师范大学老校部民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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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