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现将2026年度上半年度开放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3年至2024年立项且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已终止执行,不予受理。
二、结题条件
1.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课题负责人须提供1部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内容须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
2.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课题负责人至少公开发表1篇(含)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的论文,且须唯一标注本课题。多标、错标或未标注者,不予认定。
3.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须注明执笔人,查重率超过30%不予受理。
4.研究成果形式为“其他”的,主要包括:①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的咨询报告、建议提案,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采纳或在职领导肯定性批示的;②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的基础教育精品课、教学成果奖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采纳单位公章。
三、材料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填报《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成果鉴定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
① 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② 课题立项申请书
③ 开题报告
④ 中期报告
⑤ 课题结项审批书
⑥ 研究总报告
⑦ 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⑧ 研究成果形式为“其他”的相关证明材料
⑨ 课题事项变更申请表(有变更的课题组提供)
2.成果复印件具体要求:
① 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全文及封底复印件。
② 著作(或教材):须提供著作(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
③ 转载成果:如被人大复印资料等重要刊物转载,须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④ 期刊合法性及收录证明:期刊类论文(内部资料除外)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截图,以及被“知网”“维普网”或“万方网”收录的论文全文及检索页。
3.成果认定及数量限制:
结题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与课题相关的成果可列入成果一览表,但应选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数量不超过8个)编入结题材料。
与课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成果一览表,也不得编入结题材料。
4.装订及原件要求:除著作(或教材)原件外,其他材料请汇总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填列齐全,手写签字、盖章处请勿遗漏或省略。
5.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请于2026年8月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结题材料邮寄至: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校部胜利楼216室,收件人:魏老师,电话:0591-22867371
邮寄说明:暑假期间,只接收顺丰快递。使用其他快递或“同城派送”的,将无法签收。
6.电子版材料报送:请将《开放课题结项审批书》电子版(电子版无需盖章)发送至信箱:5358@163.com,邮件及附件名称格式为:(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7.登录以下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填写《2026年开放课题结项信息登记表》:https://www.wjx.top/vm/PUktYKj.aspx

(在线填写的信息将用于制作《结题证书》,请确保准确无误。)
三、其他事项
1.结项鉴定采取材料审查或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结题鉴定等级。最终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本次结项工作预计于2026年8月31日前办结。
2.为避免因收件人未及时查收快递(或由单位门卫室代收)导致课题材料丢失,从我中心寄出的课题材料将统一采用邮费到付方式。请收件人本人及时签收并承担相应邮费。拒收者将按撤项处理。
3.未通过结项验收者,结题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上半年开放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