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2月19日至2月20日,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gedu.fjnu.edu.cn)提出申请,学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一)学部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2月21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
2.2月21-3月14日,学部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开展审查工作。审查结果由学部录入“系统”(学生可在“系统”查询),并在学部网页公示5天(公示内容见附件3)。
3.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3月3日前送研究生秘书处。
4.通过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2月23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1份到研究生秘书处。
(二)学校开展抽查工作
学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3月15日-17日学校对学部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学部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者,须推迟申请学位。
三、学部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和送审。
1.3月24日至3月28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博士自评表与艺术创作作品链接文本除外),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2.导师需在3月30日12点前,完成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部方可进行检测。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须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送审、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同时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
4.导师论文审核结束后,学部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部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部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4月6日-7日下午4点,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评议组(学术型)或教育部各学科教指委(专业型)规定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按照学位论文重合字数需小于总字数的20%执行。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超过规定要求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6.4月7日-8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院级盲审,时间为4月8日-5月23日。
1.院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部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每篇论文须送3位专家。
2.4月8日-5月23日,学位论文送审。
3.5月23日-5月24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学生在系统查阅评阅意见书,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部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6月1日之前,学部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答辩结束后2-3天,学生可进系统查看答辩结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1.6月1日-5日,研究生登陆“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须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6月1日-6日下午4点前,导师在系统内完成对最终版论文的审核。
3.6月7日-8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评议组(学术型)或教育部各学科教指委(专业型)规定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执行(例如2020级之后的艺术硕士要求重合字数不得超过10%),无明确要求的按照学位论文重合字数需小于总字数的20%执行。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超过规定要求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月5日前,研究生向学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4),逾期未交者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
八、学位授予
1.6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2022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安排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九、其它事项
1.2022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2022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部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联系电话:22867438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教育学部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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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