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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6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2026-05-09浏览:10



根据学校及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综合能力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6517


二、考核形式

1.形式:现场线下面试。

2.参加综合能力考核学生名单请见教育学院官网《教育学院2026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专业资格审核名单》

3.具体安排:

领域名称

资格审核、

签到时间

资格审核、

签到地点

备考室

综合能力

考核地点

考核时间

学校课程与

教学

517日上午7:00-8:00

民主楼101

民主楼101

民主楼109

517日上午8:00

教育领导与

管理

517日上午

7:30-8:30

胜利楼207

胜利楼210

胜利楼三楼

会议室

517日上午9:00

学生发展与

教育

517日下午1400-15:00

胜利楼212

胜利楼211

胜利楼207

517日下午15:30


三、考核流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考生应对需校验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按各专业领域分开进行,考核小组根据各招生领域培养目标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教育基本理论知识、专业基础、外语水平、科研潜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核成绩占比70%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个环节:

1)专业基础考核(4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时事与热点问题的理解能力。考查方式主要通过PPT报告进行,每个考生汇报一场15分钟的学术报告(注意:学术报告不是做自我介绍或博士研究计划),题目自拟,PPT自备。

2)外语水平考核(1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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