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学位点:
为做好2020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月20日至9月26日,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edu.fjnu.edu.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学院方可进行资格审核等后续工作,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不参加2020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
二、资格审查
(一)学院审查
1.9月26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开题报告上传、个人学籍卡信息填写(特别提醒:学籍卡上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留空白)。
2.9月27日-10月5日,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审核材料。
3.10月1日前,博士必须完成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才能通过学位资格审核,并在10月7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到研究生秘书。
4.10月5日前,学院将审查结果在学院网页“通知文告”公示,供师生查询监督。期间,学院打印毕业生学籍卡(学籍信息不完整将影响资格审核和就业推荐)。
(二)学校抽查
10月8-15日,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本次申请。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学院将对送审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一)10月16日-19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博士自评表;时间截止后不可替换论文),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二)导师需在10月20日前,进入“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须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一概不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送审、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
(四)10月23日前,学院从系统导出导师通过的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PDF文本,知网查重),检测报告将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论文重字数需低于20%,对重复率大于或等于20%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10月24-25日,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四、论文送审
通过学校和学院论文检测的论文,参加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10月26日-11月26日。校级盲审加审由学院及各专业负责。
(一)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二)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三)11月26日-2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 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生,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一)11月26日-12月3日,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答辩结束后2-3天,学生可进系统查看答辩结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一)1.12月4日-8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二)12月9日下午4点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最终版学位论文。
(三)12月10日-11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四)12月11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2月5日前,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应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见附件3,具体时间和材料填写要求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
12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21年夏季举行。
九、其它事项
(一)2020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有关人员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时间规定,认真完成各环节的工作。
(二)2020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院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438
教育学部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270
附件:1. 2020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2. 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3. 12月5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
教育学部
2020年7月18日
附件1
2020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时间 | 流程任务 | 注意事项 |
9月20日-9月26日 | 学校启动2020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 1.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推迟申请学位。(导师不需要审查) 2.科研成果必为正式刊发。网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 |
9月27日-10月5日 | 学院对网上提交申请人员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5天。 | 1.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科研成果审核实行网上查证或查看原件由学院自行决定,凡网上不能查证者需查看科研原件。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 4.审核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
10月16日-10月20日 | 1.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导师需在10月20日前审核结束。 2.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抽查。 | 1. 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 2. 送审论文的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博士自评表与艺术创作作品链接文本除外。 3. 论文为PDF格式,不超过10M。 4.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复制比检测。 |
10月21日-10月23日 | 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 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报学校审批,按肄业处理。 |
10月24-25日 | 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 | 1.检测工作结束,学生不能再更新上传论文。 2.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 |
10月26-27日 | 学校确定校级盲审名单并予以公布 | 具体按文件要求。 |
10月26日-11月26日 | 学位论文送审 | 1.校级盲审由学校负责组织网上评阅。 2.非校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须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评阅,其他要求按学校文件执行。 |
11月26日 | 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带水印版分发给各学院。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学院认定修改情况,确定答辩资格。 | 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未通过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学院应提前做好答辩安排录入系统,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 |
11月26日-12月3日 | 论文答辩 | 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
12月4日-12月8日 | 1.12月8日前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校图书馆的版本一致。 2.9日下午4点前导师进入系统完成对论文的审核。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 | 1.导师应按时完成对学生最终版论文的审核(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电子版内的原创声明需作者本人签名,使用授权声明需作者和导师签名)。 2.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3。 3.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
12月10日-12月11日 | 学校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 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 |
12月中下旬(待定) |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
12月30日-31日 | 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由各学院(培养单位)统一领取、发放。 |
6月中下旬(时间待定) |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2020年冬季获学位研究生合并到2021年夏季参加仪式。 |
附件2
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 |||
研究生类别 | 审查内容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博士 | 学分 | 学籍卡(一式两份) | 需提交原件 |
科研成果 | 系统录入科研成果信息或提供科研原件(需正式刊发) | 科研成果无法在网上查询的,须提交相关原件 | |
学术活动 | 参加学术会议登记表;开设学术报告登记表;听取学术报告登记表 | 需提交原件(学院留存) | |
学费缴交情况 | 财务处于9月上旬将欠费名单发到各学院分管副书记邮箱 | 学费未缴清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 |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 | 学分 | 学籍卡(一式两份) | 需提交原件 |
科研成果 | 系统录入科研成果信息或提供科研原件 | 科研成果无法在网上查询的,须提交相关原件 | |
学术活动 | 参加学术会议登记表;开设学术报告登记表;听取学术报告登记表 | 需提交原件(学院留存) | |
学费缴交情况 | 财务处于9月上旬将欠费名单发到各学院分管副书记邮箱 | 学费未缴清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 学分 | 学籍卡(一式两份) | 需提交原件 |
科研成果 | 系统录入科研成果信息或提供科研原件 | 科研成果无法在网上查询的,须提交相关原件 | |
学术活动 | 听取学术报告登记表 | 需提交原件(学院留存) | |
实践情况 | 实践情况登记表及附加材料 | 需提交原件(学院留存) | |
学费缴交情况 | 财务处于9月上旬将欠费名单发到各学院分管副书记邮箱 | 学费未缴清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 学分 | 学籍卡(一式两份) | 需提交原件 |
科研成果 | 系统录入科研成果信息或提供科研原件 | 科研成果无法在网上查询的,须提交相关原件 | |
学费缴交情况 | 财务处于9月上旬将欠费名单发到各学院分管副书记邮箱 | 学费未缴清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
附件3
12月5日前须提交的申请学位材料
1.《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最后一页须置于外侧,以便加盖学校公章】。
2.《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一式2份【最后一页须置于外侧,以便加盖学校公章】。此项仅限双证研究生,由学工部(处)就业办负责。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式1份。(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位管理”中的“学位信息登记”,录入后导出并打印《学位授予信息表》(打印导出信息后将无法修改,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校对)。学位信息登记所用照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2017级及2017级之后的非全日制)需为统一照相采集时拍的照片,跟学信网上必须一致,非全日制单证研究生(2017级之前的非全日制)应为标准蓝底小二寸照片,不带白边。
4.校图书馆收取学位论文的《接收回执单》一式1份。校图书馆现收取博士电子版、纸质论文,硕士只收取电子版论文。
5.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须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一概不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送审、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
(1)纸质版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院0册+校图书馆0册+所在学院需要的册数(学院需留存一份纸质)。
(2)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生院2册+校图书馆2册+所在学院需要的册数。
注:电子档论文需跟纸质一致,授权声明和原创性声明应签字后扫描放入电子档中。(电子档论文需是WORD直接转PDF,然后再附上授权声明和原创性声明手写签字扫描版本,可用PDF合并功能)。
以上学位材料学院需认真核查信息完整性后再提交研究生院。
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1.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简称“双证研究生”),须与其他学位材料一起向学院提交至少2张照片,照片须是新华社统一采集,然后上传到学信网上的,双证研究生须从学信网上下载照片,并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管理-学位授予管理-学位授予信息栏上传照片电子版。(确保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照片、学位授予信息上传的照片、学信网上的照片一致)
2.非全日制单证研究生学位照片(简称“单证研究生”)。须与其他学位材料一起向学院提交至少2张小2寸(蓝底无白边)用于学位证制作的纸质照片,并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管理-学位授予管理-学位授予信息栏上传照片电子版。(确保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照片、学位授予信息上传的照片一致)
3.离校单(办理离校单具体时间以学工部(处)协调各部门后公布的时间为准,但须在领取证书时提交“XX学院已办理离校手续汇总表”)。
特别说明:
A.学位论文中 “福建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需研究生本人签名,“福建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需研究生本人和指导教师的签名。电子档论文需跟纸质一致,授权声明和原创性声明应签字后扫描放入电子档中。
B.学位论文请按学号排序。
C.学位论文须送交所在学院资料室1册,并永久保存。
D.艺术硕士类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时,应在每一册学位论文后附带一份刻录有作品创作展(演)内容的配套光盘;此外,还须提交一套毕业资料汇总光盘,具体要求可访问我院网页中“学位管理”,点击“相关规定”之《关于做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资料留存备案工作的通知》查询。
E.申请学位相关表格或模板文件可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管理”的“表格下载”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