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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26-03-25浏览:10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现场复试方式。


    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含已接收推免生数)

差额比例

备注

040100

教育学

48

1:1.5


078401

教育技术学

8


045101

教育管理(专硕)

15

含联培2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专硕)

251


045118

学前教育(专硕)

201

含联培1


注:1.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招生计划不含“少干计划”“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



三、参加复试人员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审核材料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于329日(周日)上午7:30携带相关材料到福建师范大学校部胜利楼一楼108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老校部

(一)所有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现实表现情况表》(须按要求加盖公章)(见附件2);

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6.《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7.《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复试考核与安排

(一)考核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现场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

10

专业水平

50

综合素质

40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口语表达及现场应变能力。

3.专业水平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具体复试安排如下

1.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329900进行,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可自行决定提前结束)。



场所

专业名称

一志愿复试

考生数

胜利楼206

教育技术学(学硕)

3

现代教育技术

(专硕)

15+1(“少干计划”)

胜利楼201

学前教育

(专硕)1

14+1(“少干计划”)

胜利楼202

学前教育

(专硕)2

15

胜利楼207

教育管理(专硕)

1

教育学(学硕)1

26

胜利楼211

教育学(学硕)2

25+1(“少干计划”)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权重

录取规则

040100 教育学(学硕)

40%

1.我院对复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

  1.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

3.如总成绩并列,以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确定。

4.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078401 教育技术学(学硕)

045101教育管理(专硕)

045118学前教育(专硕)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硕)


七、体检

考生在取得建议录取资格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6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报告请用顺丰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福建师范大学校部民主楼105办公室,胡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7270



八、录取事宜

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往届生52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院团学事务办公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91日,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福建师范大学校部民主楼107办公室,田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7287



九、其他

(一)我校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招收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取得我校学籍,由我校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培养与管理,除享受我校在校生待遇外,联合培养单位另配套相应待遇,毕业时按照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联培生确定方式:师生互选确认。

(二)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四)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入校。

(五)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7270jyxbjxky@fjnu.edu.cn;

2.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236bishan@fjnu.edu.cn




附件:

1.附件1:教育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xlsx

2.附件2:现实表现情况表.doc

3.附件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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