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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0-07-04浏览:1467


各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导师研究生:

日前,我院制定出台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点击可打开),根据细则要求,结合我部前期发布的教育学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点击可打开),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条件

符合细则中考核范围及时间要求内的所有研究生均应参加本次考核,包括2018级博士研究生、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他未进行中期考核但符合考核条件以及往年考核未通过的学生

个别研究生确有困难无法如期参加考核的,需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二、考核日程安排

1.组建考核专家小组

2020年7月7日前,各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点(领域)组建完成中期考核专家小组,确定工作秘书(可由学生或考核小组成员之外的教师担任),并提交《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见附件2)电子版。

2.正式考核

2020年7月14日前,各考核小组完成对本组研究生全面考核,并提交《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需考核小组成员手写签字)。同时报送《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电子版,纸质版(博士一式2份,硕士一式一份)可于开学后第一周以专业为单位统一报送。

注:以上材料电子版统一以专业考核小组为单位,由小组秘书以“XX级XX专业博士/硕士中期考核”命名,根据时间点,依次发至邮箱532410857@qq.com(此工作的材料接收均以本邮箱为准)。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用书面考查和线上面试(软件:腾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

1.书面考查环节

由研究生填写并提交中期考核表,进行自我鉴定,相关读书报告、科研进展报告等(如有),可随考核表一并提交。

2.线上面试考查环节

学生汇报每人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情况(如学术论文撰写与发表、学术交流及竞赛活动参与、课题参与等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特别是开题以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答辩。学生回答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

四、其他事项

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是学校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完善研究生考核和分流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位点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考核组长职责,加强所在学位点考核工作的组织与推进,按时督促提交各类材料;相关导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有关考核材料,督促学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小组秘书要做好考核前、中、后各阶段工作的衔接、上传下达等服务工作;参加考核的研究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之作为自我总结、提升、未来计划的一部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学部将指定专人(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2867867,15205025423),做好整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和保障工作。

 

附件:1.暂缓中期考核申请.docx

           2.中期考核安排表.xls

           3.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教育学部

2020年7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