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导师、研究生:
日前,我院制定出台《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点击可打开),根据细则要求,结合我部前期发布的《教育学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点击可打开),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条件
符合细则中考核范围及时间要求内的所有研究生均应参加本次考核,包括2018级博士研究生、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他未进行中期考核但符合考核条件以及往年考核未通过的学生。
个别研究生确有困难无法如期参加考核的,需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二、考核日程安排
1.组建考核专家小组
2020年7月7日前,各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点(领域)组建完成中期考核专家小组,确定工作秘书(可由学生或考核小组成员之外的教师担任),并提交《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见附件2)电子版。
2.正式考核
2020年7月14日前,各考核小组完成对本组研究生全面考核,并提交《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需考核小组成员手写签字)。同时报送《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电子版,纸质版(博士一式2份,硕士一式一份)可于开学后第一周以专业为单位统一报送。
注:以上材料电子版统一以专业考核小组为单位,由小组秘书以“XX级XX专业博士/硕士中期考核”命名,根据时间点,依次发至邮箱532410857@qq.com(此工作的材料接收均以本邮箱为准)。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用书面考查和线上面试(软件:腾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
1.书面考查环节
由研究生填写并提交中期考核表,进行自我鉴定,相关读书报告、科研进展报告等(如有),可随考核表一并提交。
2.线上面试考查环节
学生汇报。每人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情况(如学术论文撰写与发表、学术交流及竞赛活动参与、课题参与等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特别是开题以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答辩。学生回答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
四、其他事项
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是学校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完善研究生考核和分流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位点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考核组长职责,加强所在学位点考核工作的组织与推进,按时督促提交各类材料;相关导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有关考核材料,督促学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小组秘书要做好考核前、中、后各阶段工作的衔接、上传下达等服务工作;参加考核的研究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之作为自我总结、提升、未来计划的一部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学部将指定专人(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2867867,15205025423),做好整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和保障工作。
附件:1.暂缓中期考核申请.docx
教育学部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