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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学部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8浏览:1657

  

各年级:

为做好我部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修订)》(闽师研〔201727号)、《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闽师研〔201923号)、《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精神,以及我部相关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将我部2021年研究生学业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一)2019级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执行《教育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2019级》,详见附件1

(二)2020级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执行《教育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2020级》,详见附件2

(三)2021级研究生申请优秀生源奖学金,执行《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审细则》,详见附件3

(四)2021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宝琛创新奖学金”,执行《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详见附件4

二、提交材料

1.2019级以及2020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学部汇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研究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提交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式一份);

2.2021硕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生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学部汇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生源奖学金获奖初审名单表》(附件8)(提交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式一份);

3.2021级博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学部汇总填写《2021年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10)(提交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式一份)。

学部将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确定研究生奖学金初审名单,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后,推荐名单和《申请审批表》在学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相关事迹要求

1)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2)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社会工作情况复印件;

5)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学部规定的日期之内取得;

6)论文需提交原件,参加会议需提交邀请函和论文入选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所有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申请时间

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2021102112:00之前将所有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会权益部处,由权益部汇总后于2021102117:00前交至辅导员办公室人文楼608,逾期不候,各类表格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涉及面广、额度大,我部将高度重视,根据评选细则,大力宣传,精心组织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审,宁缺毋滥。

(二)未缴清学费,且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或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确因特殊困难无法缴清学费的,在申请前需提交由导师作为担保人签名的说明,说明需提交学部评审会议审核,审核通过经单位领导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上交。经审批获评的,奖金将优先用于缴交学费、住宿费。

(四)未参加校规校纪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学年学业奖学金。

(五)我部将认真审核参评研究生资格和成果等问题,因核实不力或成果不实等问题被学校核查出的,相应名额和金额由学校收回,不再递补。

(六)奖学金的奖金将划入相关研究生建行卡。请相关研究生尽快办理银行卡,以免影响奖金发放。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11018


教育学部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