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11浏览:1653

各学位点有关负责人: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障应届毕业生按时毕业离校,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6月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附件1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学院于2020年5月18日至5月21日间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形式

坚持“一集中、两分散”复试时间集中,评委地点分散、考生远程分散的原则,我院本次答辩统一采用网络远程视频软件:腾讯视频会议方式进行。

二、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成员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位具有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导资格的副教授)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二分之一,外校(非申请人所在单位)同行专家应为博士生导师且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博士生导师担任。论文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参加论文答辩会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校(非申请人所在单位)同行专家不少于1人且应为硕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建议外请的同行专家担任主席)。

答辩委员会秘书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其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须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论文答辩程序

为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严肃性,组织在线视频答辩仍须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答辩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包括:

答辩前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在线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宣布成员与答辩秘书名单,确认会议有效。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线上答辩会,并宣布答辩会正式开始。

正式答辩

1.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在报告之前,先对自己论文的原创性作出承诺。

2.答辩委员针对学位论文的报告内容和答辩情况进行在线评议,并出问题,答辩人当场回答问题。如果评委老师提出的问题较多,答辩人可自行选择其中的2题做回答。

3.答辩会休会。休会期间,答辩委员会在自己的专属群中对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进行讨论,各答辩委员独立给出分数和通过或不通过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达标小组的分数和相应的论文答辩评语

4.答辩决议宣布。答辩会复会,由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和投票表决结果。

四、注意事项

(一)答辩过程要有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前,答辩委员会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在线宣读答辩决议。每位答辩委员须手写“同意XXX(答辩人姓名)的论文答辩决议”并签字,拍照后发送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将此图片插入《学位申请书》电子版中“答辩委员会委员签名”处,须做到一人一签,不可重复使用。所有答辩过程的视频材料均须保存备查。

(三)各学位点负责人根据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确定具体答辩时间,邀请外校同行专家,确定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和秘书,并填报《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3和《外请同行专家个人信息表》附件4,于2020年5月13日前发至教学科研管理科,邮箱:532410857@qq.com并督促答辩委员及秘书提前熟悉腾讯会议软件,下载网址:https://meeting.qq.com/;使用说明:https://meeting.qq.com/support.html?tab=1。咨询话:0591-22867270。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6月份研究生学位论文

答辩安排》

2.教育学院2020年夏季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3.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

4.外校同行专家个人信息表

附件1-2020年6月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docx

附件2-4.doc


教育学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