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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22浏览:9487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大学生头脑,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培养,提升其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全校统一采取网络培训形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训学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史国史、入党流程和程序、党章党规、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

四、培训时间

截止2020515日。

五、培训平台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此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亦可关注“大学生网络党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资讯信息。

六、培训要求

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

(一)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相应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入党积极分子须完成不少于40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发展对象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二)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围绕 “我身边的战‘疫’故事”“如何理解爱国,你是如何爱国的?”“我对党的认识”“我的入党初心”等主题进行网上集中研讨。大学生网络党校互动社区将设立主题研讨区,参训学员可在论坛内与全国范围内的大学生进行广泛的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三)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争做新时代学生楷模”主题,撰写一篇8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

(四)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80分。在线考试不合格,不得参加“大学习”在线平台正式考试。

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以在大学生网络党校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培训计入相关档案。

七、培训考核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方式。所有参训学员需参加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的正式考试。2020516日至31日期间,学部将组织以闭卷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APP进行考试,可补考一次,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由于该平台题库量大、知识面广,参训学员要自觉用好“大学习”在线平台,通过自学、自测、做作业、考试等方式,提高学习成效。

(二)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方式。发展对象的考核由学部分党校根据党员发展工作节奏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将于考核前两周公布。

(三)培训审核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合格者,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在培训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及时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附件34)纸质版、电子版学部分党校(人文楼608)存档。

 

八、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培训管理。各党支部要把培训工作作为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细化要求;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和培训组织工作。

(二)端正动机,坚定理想信念。要大力加强参训学员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网络文明、意识形态、校风学风等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参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筑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实效。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教育培训、考核测试、教育管理等工作,强化对学员监督和管理,严明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无故未完成本次培训的,取消本年内参训资格。

 

附件:1.教育学部分党校参训学员信息表(积极分子)

2.教育学部分党校参训学员信息表(发展对象)

3.教育学部分党校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积极分子)

4.教育学部分党校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发展对象)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委员会

202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