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我校教师编写出版高水平教材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教材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教材出版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教材为适用于本科层次教学的新编和修订教材,主编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已基本完成书稿及相关内容建设(如电子资源等),能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对应学科的A类出版社出版。
(二)教材形式包括传统文字教材、新形态教材、数字课程等。所谓新形态教材,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通过智能识别技术如二维码等,将网络上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嵌入纸质教材中,学习者可以通过手机扫描瞬间将线上线下资源衔接起来,涉及纸质教材、在线课程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所谓数字课程,是将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环境(云课程平台)有机融合的新型数字出版产品。
(三)鼓励教师申报符合人才培养定位、体现学科专业优势,内容和体系有明显特色,能够反映教学改革成果和最新科研成果,有利于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材。
二、立项要求
(一)申报教师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材出版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二)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同行专家由教材主编聘请,应是非本校专家,具有教授职称,推荐意见应亲笔签署。
(三)已有试用教材或讲义但尚未正式出版的,提交样稿一份;尚未完成书稿的,提交翔实的编写大纲等说明性材料一份。
(四)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或意向书)一式一份。
(五)获得出版立项资助的教材,须在扉页或其他显著位置标注“福建师范大学教材建设基金出版资助”字样。
以上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见附件二)于2018年6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教材中心(联系人:王跃琳,联系电话:22867380)。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材出版立项申请表
2.福建师范大学申请2018年本科教材出版立项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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