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工部文件(师委学工〔2020〕9号)精神,为做好我部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可参评(休学除外)。
二、评选比例
根据学工部的指标分配,今年我部共有126名应届毕业生(含2名博士),可推荐25名(不超过学生总数20%的指标是名额上线)学生参评今年的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在不超过分配总数的情况下,最终名额可视各专业申请人数进行动态调整。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三)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绩突出,在学期间学业成绩无补考或重修。
(四)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期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业表现优秀,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者。
3.在创新创业、专业实践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科研成果评选、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等校级及以上奖励,具体可参照《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文件,http://jwc.fjnu.edu.cn/11/92/c9127a201106/page.htm。
4.在学期间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或赢得荣誉。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就业项目。
(六)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20%。其中,根据评选条件第三条第五款第5项推荐的候选人,指标单列,由学部另行递交名单,待到岗后另行发文表彰。
(七)在评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1.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2.在择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讲诚信,违约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时间:3月24日至4月10日。
(二)学部审核结束时间:4月19日。
(三)本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审核在学工处的“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逾期未登陆系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详细操作查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HwC1KTwA47kvqZ4_Xy2mQ。
届时学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报学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获选人名单。名单在我部公示3个工作日。
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学部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联系人:詹红燕
联系方式:22867287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