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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关于做好2021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27浏览:1617

各专业、各学位点:

为做好2021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20日至926日,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edu.fjnu.edu.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学部方可进行资格审核等后续工作,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不参加2021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

二、资格审查

(一)学部审查

1.926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开题报告上传、个人学籍卡信息填写(特别提醒:学籍卡上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留空白)。

2.927-105日,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审核材料。

3.101日前,博士必须完成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才能通过学位资格审核,并在107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到研究生秘书处。

4.105日前,学部将审查结果在学部网页“通知文告”公示,供师生查询监督。期间,学部打印毕业生学籍卡(学籍信息不完整将影响资格审核和就业推荐)。

(二)学校抽查

108-15日,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本次申请。

三、学部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学部将对送审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一)1016-18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PDF文档、摘要TXT文档(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博士自评表除外;时间截止后不可替换论文),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二)导师需在101912:00前,进入“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须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一概不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送审、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

(四)1020日前,学部从系统导出导师通过的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PDF文本,知网查重),检测报告将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部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论文重字数需低于20%,对重复率大于或等于20%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1021-22日,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四、论文送审

通过学校和学院论文检测的论文,参加校级盲审和学部送审,时间为1025-1126日。

(一)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二)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部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三)1126-2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1. 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部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一)1127-123日,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答辩结束后2-3天,学生可进系统查看答辩结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一)1.124-7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二)128日下午4点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最终版学位论文。

    (三)129-10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四)1210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2. 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25日前,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应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见附件3,具体时间和材料填写要求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

    12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22年夏季举行,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九、其它事项

    (一)2021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有关人员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时间规定,认真完成各环节的工作。

    (二)2021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部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438 

    教育学部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270

     

                                     

    附件:

    1.2021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附件1:2021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2.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附件2: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3.125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附件3:12月5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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