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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09浏览:1076

                                        师大教育〔20201 

各专业、各学位点:

    为做好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220日至2月27日,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学院方可进行资格审核等后续工作,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不参加2020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

二、资格审查

(一)学院审查

1.227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开题报告上传、个人学籍卡信息填写(特别提醒:学籍卡上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留空白)。

2.228日-3月11日,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审核材料。

3.3月8日前,博士必须完成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才能通过学位资格审核,并在3月12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到研究生秘书。

4.313日前,学院将审查结果在学院网页“通知文告”公示,供师生查询监督。期间,学院打印毕业生学籍卡(学籍信息不完整将影响资格审核和就业推荐)。

(二)学校抽查

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学校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将取消本次申请。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学院将对送审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一)3月14日-19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要求:1.上传的送审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应低于10%;2.论文上传后,学生要提醒导师进系统审核;3.时间截止后不可替换论文。

(二)导师需在319日前,完成“系统”上学生送审论文审核。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与我校《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需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概不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的整个流程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同时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相关文件。

(四)3月20日,学院从系统导出导师通过的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PDF文本,知网查重),检测报告将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论文重字数需低于20%,对重复率大于20%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323-24日,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四、论文送审

学院论文检测重复率低于20%的论文,参加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326日-5月13日。

(一)325-26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  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二)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三)5月17日前,学校和学院公布评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生,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一)518-31日,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答辩结束后2-3天,学生可进系统查看答辩结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一)61-4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  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二)65日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最终版学位论文。

   (三)67-9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四)69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2日前,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应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见附件2,具体时间和材料填写要求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

    1.6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6月中下旬举行2020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2019年冬季获学位研究生合并到2020年夏季参加仪式。

九、其它事项

   (一)2020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有关人员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时间规定,认真完成各环节的工作。

   (二)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3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院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 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研究生院联系电话:22867438 ,教育学院联系电话:22867270。

附件1: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附件2:6月2日前须提交的申请学位材料.doc

附件3:工作安排表.doc


                                                                              教育学院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