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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11浏览:755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求各学院切实加强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从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出发,以对学校、教师、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

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制、发放、回收、评阅、分析和归档工作。

三、加强培训。组织全体监考教师认真学习《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见附件1)等文件规定,要求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考前向考生宣读学生工作部(处)和我处新制定的《福建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考场规则》(宣读版)(见附件2),并做好清场工作;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特别是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手机设置为振动、静音或关机模式),不得串岗聊天,发现考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教育。召开考前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本专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见附件3)等文件规定,要求考生诚信考试。特别强调学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手机等电子存储设备进入考场;考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配合做好清场工作;考试过程中不参与、不实施违纪、作弊行为。

五、加强巡考。成立专门巡视组,认真检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和考场纪律情况,发现监考教师或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完善程序。要求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对成绩录入有误的,要严格按照任课教师提出更正申请、分管教学领导审批的程序予以勘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评学工作、学生做好评教工作。

严肃考风考纪是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良好氛围,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相关处理及认定办法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