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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2025-05-13浏览:10


根据学校及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综合能力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518日(周日)上午930

二、考核形式

1.形式:现场线下面试。

2.参加综合能考核学生名单请见教育学院官网《教育学院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专业资格审核名单》

3.具体安排:

领域名称

备考室

综合能力

考核地点

考核时间

教育领导与

管理

胜利楼207

胜利楼三楼

会议室



518日上午9:30-18:00

学校课程与

教学

胜利楼211

胜利楼212

学生发展与

教育

民主楼113

民主楼109


三、考核流程

(一)资格审查

请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2025518日(周日)上午8:30到达民主楼101签到,进行资格审查并抽签。

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

1.考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考生应对需校验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按各专业领域分开进行,考核小组根据各招生领域培养目标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教育基本理论知识、专业基础、外语水平、科研潜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比70%

具体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个环节:

1.专业基础考核(40%)。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时事与热点问题的理解能力。

2.综合能力考核(50%)。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围绕研究计划考核考生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考核主要以PPT报告形式进行,每个考生做一场20分钟以内的与所报考的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报告,题目自拟。

3.外语水平考核10%。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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