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及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综合能力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年5月18日(周日)上午9:30
二、考核形式
1.形式:现场线下面试。
2.参加综合能考核学生名单请见教育学院官网《教育学院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专业资格审核名单》
3.具体安排:
领域名称 | 备考室 | 综合能力 考核地点 | 考核时间 |
教育领导与 管理 | 胜利楼207 | 胜利楼三楼 会议室 | 5月18日上午9:30-18:00 |
学校课程与 教学 | 胜利楼211 | 胜利楼212 | |
学生发展与 教育 | 民主楼113 | 民主楼109 |
三、考核流程
(一)资格审查
请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2025年5月18日(周日)上午8:30到达民主楼101签到,进行资格审查并抽签。
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
1.考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考生应对需校验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按各专业领域分开进行,考核小组根据各招生领域培养目标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教育基本理论知识、专业基础、外语水平、科研潜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比70%。
具体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个环节:
1.专业基础考核(40%)。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时事与热点问题的理解能力。
2.综合能力考核(50%)。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围绕研究计划考核考生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考核主要以PPT报告形式进行,每个考生做一场20分钟以内的与所报考的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报告,题目自拟。
3.外语水平考核(10%)。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