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作为同学们日常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消防安全关乎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大家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大对宿舍防火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防患于未“燃”。在这里,嘟嘟带大家一起来学习《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第一条 严禁使用烹煮电器,如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等。
第二条 严禁使用具有潜在火灾隐患的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杯,电暖器,电熨斗等。
第三条 严禁使用功率大于1200W的大功率电器。
第四条 严禁使用“三无”电器产品和国家明确淘汰的万用插座。
第五条 严禁使用明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其它电器。
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牢记宿舍防火知识,
防患于未“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