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教育〔2019〕28号
教育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9〕24号)、《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闽试教育〔2019〕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称“推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宋 原
成 员:黄锦生 张荣伟 王伟宜 吴荔红
殷世东 杨 宁 庄幼红
下设考核小组。
二、推免名额分配
今年学校下达学院推免名额为11人【其中“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指定为教育技术学专业)1人)】,其中教育学专业3人、学前教育专业2人、小学教育专业4人、教育技术学专业2人(其中“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1人)。
三、推免生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的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3.大学一至三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
4.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且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或者日语、德语、法语等少数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2分。有效期内的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新托福考试成绩70分以上的,可视为符合外语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上述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外语成绩要求根据相应规定予以降低要求。
1.对个别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70%的,经本校本专业3名以上教授书面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此类推免生人数不超过1人。
2.研究生支教团、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本科生等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免生遴选办法
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衡量。以考生平时在校学习表现为主,结合考核评价小组现场考核(面试),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遴选。
1.根据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按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推免生综合评定成绩的测评公式为:综合评定成绩=一至三年平均学分成绩*70%+现场考核评价成绩*30%。
2.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申报者,须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报考我校“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的学生须进行5分钟试讲,内容可任选中学信息技术课任一章节。
3.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经历可在现场考核评价换届另加5分;参加志愿服务入学三年内服务累计时数150及以上者可加2分(服务时数统计截止2019年8月31日,以“志愿中国”平台信息统计为准)。
五、推免工作安排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11日前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未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申请材料提交至2016级辅导员庄幼红老师处。
(三)9月12日,学院对申请入围者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并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天。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有关记录材料及相关记录介质由学院保存一年,备查。
(四)9月16日前,学院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材料包括:《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本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情况一览表、《申请表》、外语级别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无需提供)复印件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相关材料。
(五)9月24日前,经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所有拟推免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每次可同时填报3个),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六)对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不做本科就业推荐。
六、其他事项
(一)获得推免生资格,占用推免指标而未入学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其诚信问题作出评价,并归入该生学籍档案。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遴选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筹指导,小组成员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校监察处22867115、校教务处22867393、教育学院22867075、22867236。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2.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
3.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