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
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
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关于国家安全知识
你又了解多少呢?
快来一起学习吧!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和深海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包涵以下五个方面: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线上举报,登陆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让我们携起手来,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筑牢安全屏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