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教育〔2019〕21号
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位点、各专业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师大研〔2019〕29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优秀学位论文培养潜质的全日制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学习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平均不低于80分(含);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积累,在读期间已取得以下成果:
1.博士研究生:在CSSCI及以上来源期刊中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具有研究生招生培养资格(仅管理资格不计在内)的大学学报及以上来源期刊中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CN刊物上发表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品分析、案例分析等)至少1篇。
(二)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选题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预期能取得重大的创新性成果。选题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子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从获批立项资助到毕业,应保证不少于一年的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已在实践基地开展应用课题研究,且实践项目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四)指导教师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学术活力,指导能力优、责任心强,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近三年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各级奖励的,优先资助。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入选“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硕士生。
二、资助数量和资助经费
根据学校资助名额分配规则,学院有优博项目1个,优硕项目5个(学硕和专硕名额将根据申报情况最终确定)。学校资助项目经费分别为:优博项目2万元/项、优硕项目1万元/项(学硕)和5000元/项(专硕)。学院按1:1给予经费配套。
三、其他事项
5月31日中午12:00前提交优博、优硕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和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已修课程成绩,申报书电子版发邮箱:jyxyyjs616@163.com,联系人吕老师,22867270。学院将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组织遴选。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19年5月23日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