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教育管理工作,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全面客观地考核预科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为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转正分选专业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综合素质和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 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 公开性原则:坚持测评标准、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二、综合测评各项指标权重系数
学习成绩 | 日常表现成绩 | 活动成绩 |
70% | 10% | 20% |
三、综合评测的内容与办法
根据学生一学年的课程成绩和实际表现,分别就学习成绩、日常表现成绩、活动成绩等三方面逐项进行评分。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当年平均学分成绩+加分-扣分
1.平均学分成绩
平均学分成绩等于各科成绩乘以各科学分的总和再除以总学分,即平均学分成绩=(Kl+K2+K3+……Kn)÷学年所修课程学分之和;K为每门课程实考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若有不及格科目,补考合格后按60分计算平均学分成绩。
2.加分项目
主要为创新实践能力奖励分,包括挑战杯、学术论文、创造发明等,具体奖励分值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执行,经个人申报,提交学院审定。
3.扣分项目
(1)对待作业态度不认真者、未及时上交作业,每次扣1分。
(2)抄袭作业者,每次扣2分。
(4)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60分及以上),每门课程扣3分。
(5)考试违纪、作弊,分别给予减5分、10分,并予以纪律处分。
(6)上述扣分项按1个学分课程折算,即扣分分值=扣分数/总学分数。
(二)日常表现成绩
日常表现成绩=(加分项目-扣分项目)×10%,日常表现成绩上限为100分。
日常表现考察范围包括课堂出勤及表现、自由跑、讲座、晨院检等,加分、扣分项目与分值标准如下:
1.课堂出勤及表现
考核方面 | 具体表现 | 加分/扣分 |
课堂表现 | 课堂积极参与提问与发言 | +1/次 |
课堂作为汇报人上台汇报 | +2/次 | |
带早餐或穿拖鞋进教室 | -1/次 | |
不遵守课堂纪律(如睡觉、玩手机),而被点名批评 | -1/次 | |
未及时上交作业 | -1/次 | |
考勤表现 | 迟到 | -1/次 |
请假 | 累计4个课时-0.5分,以此类推 | |
早退 | -1/次 | |
旷课 | -5/次 | |
课堂无手机 | 每节课上交手机 | +1/课时 |
交模型机/备用机/充电宝等非真实上交手机的情况 | -5/次 |
2.自由跑。以每位同学的实际跑步公里数为考核方式,体育委员每周记录每位同学的每周实际跑步公里数,在期末时得出每位同学本学期总实际跑步公里数。依据每位同学的跑步率给予加分,跑步率=该学期总实际跑步公里数/该学期应跑步公里数×100%。加分标准与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8级自由跑加分标准一致。(详见附件一)
3.讲座的考勤标准同课堂考勤标准。
4.在晨检、院检中,获得流动红旗宿舍每次加5分,被评为待改进宿舍每次扣5分。
(三)活动成绩
活动成绩=文体表现基础分(以80分为基数)+奖励分(不高于20分),奖励项目分值如下:
1.参加全国、全省、学校、学院文化体育比赛或素质竞赛,分别加5、3、2、1分。获奖另行加分,全国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2分;全省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院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2.发表通讯文章。学生发表文章刊登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等及各省级报刊网站每篇加4分;学生发表文章刊登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报刊每篇5分。
3.担任学生干部。每学期对全院干部的出勤情况、工作积极性、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合格按对应级别加分,不合格相应等级降档减分,按以下标准得分:班长、团支书加5分,副班长4分,其他班委加3分,校级、院级干事、舍长加2分。学生干部同一年度受聘不同岗位,就高加分。
本细则自2018年11月11日实施,未尽事宜由教育学院团学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