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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课题常见问题问答(2024年9月)

时间:2024-09-02浏览:630

问1:为什么没有收到《开放课题立项申请审批书》?

答:自2022年起,我中心《开放课题立项申请审批书》不再寄返给课题负责人。请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自行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留存。

 

问2:课题组成员可以变更吗?

答: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可以根据课题成员的实际贡献情况进行客观合理的调整。成员调整的具体事宜由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自行处理,并以结项审批书上最终提交的名单为准。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

 

问3:课题立项通知丢失是否可以补办?

答:课题立项通知是重要的文件,请妥善保存。一旦丢失,我们将无法提供补办服务。

 

问4:课题相关表格材料在哪里下载?

答:在收到立项通知书后,请认真阅读并立即按照立项通知书上的要求加入相应的课题管理QQ群。课题管理的后续事项和表格文件都将通过QQ群进行通知和下载。

 

问5:课题开题论证会以及开题报告的要求是什么?

答:自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应组织开题论证会。课题负责人需填写开题报告(可从QQ群下载),并报告课题研究工作情况。论证会专家应由校外学者、本学科领域名师、当地教研员以及课题管理单位人员3-5名组成,对课题的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议。

 

问6:是否需要进行中期报告?

答:从2024年起,课题需按要求进行中期报告,并填写中期报告表格。我们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中期检查等相关工作,以确保课题研究质量。

 

问7:如何办理课题依托单位的变更?

答:如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要申请课题依托单位变更的,应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课题一般事项变更审批表》,同时需要变更前后的单位一致同意并加盖公章。

 

问8:如何申请延期结题?

答:课题研究周期通常为两年。课题负责人可以根据课题执行情况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最长为一年。此类延期不需要提交变更申请。

 

问9:开题报告、课题变更等过程材料如何报送?

答:课题管理实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请将开题报告、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等及时发送至我中心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请在结题时一并提交审核。

 

10:课题成果署名有什么要求?

答:以论文为成果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应发表在正规的教育类CN刊物上,并注意鉴别假刊。每篇文章应不少于3000字或不少于两个版面。课题立项后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须注明“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202X年开放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课题项目名称。

 

 

 

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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