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学工作

教育学部关于做好2021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22浏览:4576

为做好2021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35日至316,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edu.fjnu.edu.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学方可进行资格审核等后续工作,逾期未提交申请,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一)学院审查

1.35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开题报告上传、个人学籍卡信息填写(特别提醒:学籍卡上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留空白)。

2.317日-323,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审核材料。

3.315日前,博士必须完成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才能通过学位资格审核,并在322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到研究生秘书

4.323日前,学将审查结果在学院网页“通知文告”公示,供师生查询监督。期间,学打印毕业生学籍卡(学籍信息不完整将影响资格审核和就业推荐)。

(二)学校抽查

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3月23日-26日学校对学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学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者,须推迟申请学位学校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将取消本次申请。

三、学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学将对送审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一)324日-31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博士自评表与艺术创作作品链接文本除外)。要求:1.论文上传后,学生要提醒导师进系统审核;2.时间截止后不可替换论文。

(二)导师需在324日-4月1日16点,完成“系统”上学生送审论文审核。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须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一概不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送审、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同时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

(四)4月2日-5,学对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报告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可取消学位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4月6日-7日下午4点,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四、论文送审

论文检测重复率低于15%的论文,参加校级盲审和学送审,时间为49日-526日。

(一)48-9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二)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三)527日前,学校和学公布评审结果,学生在系统查阅评阅意见书,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一)5月26日-6月3,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答辩结束后2-3天,学生可进系统查看答辩结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一)63-8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须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二)6月3日-9日16点前,导师在系统内完成对最终版论文的审核。

   (三)6月9日-10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5日前,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应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见附件4,具体时间和材料填写要求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

   (6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021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安排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九、其它事项

  (一)2021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021年夏季第一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院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438 

教育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270

 

                                  

附件:

1.2021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2.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3.2021年夏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

4.65日前须提交的申请学位材料

附件.zip  

 

                                                        教育学

                                                      2021121